096.01.04 一、條次變更。
二、配合新巴塞爾資本協定預定自二○○七年起開始實施及本辦法之發布時間,爰將
本辦法施行日期修正為自發布日施行,並刪除第二項規定,以符合法制作業。
101.11.26 一、條次變更。
二、參考 Basel III 之實施時程,由於槓桿比率係自一百零二年起進行平行試算,
並於一百零七年納入最低資本要求,爰明定本次修正條文除第四條有關槓桿比率
之最低比率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施行外,其餘修正後規定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
日施行。
103.01.09 明定本次修正條文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108.12.23 一、條次變更。
二、配合本辦法一百零三年一月九日修正發布之規定已實施,爰刪除現行第二項規定
。
三、明定本辦法除第七條有關系統性重要銀行之相關規定自發布日施行外,自一百零
九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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