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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110.10.13金管銀票字第1100273231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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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11     條
信用卡業務機構除兼營信用卡業務之銀行及信用合作社外,其營業執照所
載事項有變更者,應經主管機關之許可,並申請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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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