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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110.10.13金管銀票字第1100273231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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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12     條
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於增設分支機構時,應檢具申請書及營業計畫書,報
請主管機關許可,並核發營業執照。遷移或裁撤時,亦應申請主管機關許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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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