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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銀行辦理工商企業應收客帳週轉資金貸款辦法(093.12.08金管銀(一)字第0938001996號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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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12     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中央銀行會同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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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