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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遇天然災害發生時停止營業作業要點(106.09.06金管銀國字第10620004072號函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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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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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颱風過境時,各金融機構應自行注意收看電視、收聽廣播,依照通報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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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