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主要往來銀行以外之各授信銀行 (包括通報範圍外有關授信銀行) 應 於每月十日以前,將列入通報範圍之大額授信戶在其本行之往來情形 ,填製「月份銀行往來概況表 (表格) 送各該大額授信戶之主要往來 銀行,主要往來銀行應於每月十五日前彙總編製「月份銀行往來概況 彙總表」分送通報銀行。至於大額授信戶之授信情形概況,逕參考台 北市銀行公會聯合徵信中心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