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攜帶及寄送金銀外幣及新台幣出入國境限制辦法(081.07.30台財字第26584號令廢止)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法條內容
第   11     條
違反本辦法對攜帶及寄送金銀外幣之規定者,其超過部分及違禁攜帶或寄
送者,除依法沒入外,並依其所犯之法令規定辦理。
違反本辦法對攜帶及寄送新台幣出入境之規定者,其超額攜帶及違禁寄送
部分,應予退運。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選類別)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設條件)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