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型分行營業員工人數上限為八人,並應符合安全維護及內部控制原則 。但辦理中小企業放款者,營業員工人數上限得提高為十人。
094.07.05由於簡易型分行業務項目增列辦理中小企業放款,為因應其業務需求,並符合內部控 制原則,爰增訂簡易型分行如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業務者,其營業員工人數上限得提高 為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