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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104.07.01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24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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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1     條
為處理經營不善之金融機構,以穩定金融信用秩序,改善金融體質,健全
金融環境,並建立管理及運作機制,特制定本條例,設置行政院金融重建
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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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