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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信託業法施行細則(097.10.15金管銀(四)字第09700362630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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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3     條
信託財產,應以信託業之信託財產名義表彰之。但信託財產運用於國外之
投資標的時,得依信託業與國外受託保管機構所訂契約之約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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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