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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信託業辦理不指定營運範圍方法金錢信託運用準則(090.09.11台財融(四)字第0090717870號令訂定)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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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5     條
財政部依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核准信託業其他營運範圍時,其營運範圍或
方法及限額,由財政部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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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