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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104.12.29金管銀合字第10430003120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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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12     條
營運概況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業務內容:
 (一) 說明各業務別經營之主要業務、各業務資產及 (或) 收入占總資產
      及 (或) 收入之比重及其成長變化情形,業務別之分類舉例如下:
      1.消費金融業務。
      2.企業金融業務。
      3.電子金融業務
      4.投資業務。
      5.代理收付業務。
 (二) 本年度經營計畫:按主要金融業務別列示本年度之經營計畫。
 (三) 市場分析:分析信用合作社業務經營之地區、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
      與成長性、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四) 金融商品研究與業務發展概況:
      1.說明最近二年內主要金融商品及增設業務部門之規模及損益情形
        。
      2.列明最近二年度研究發展支出及其成果,並略述未來研究發展計
        畫。
 (五)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二、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學
    歷分布比率、員工持有之專業證照及進修訓練情形。 (附表七) 
三、社會責任及道德行為:對社會公益、學術文化之貢獻、環境保護制度
    、繼續經營及創造社員價值等。
四、資訊設備:主要資訊系統硬體、軟體之配置及維護、未來開發或購置
    計畫及緊急備援與安全防護措施。
五、勞資關係:
 (一) 列示信用合作社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
      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二) 列明最近年度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與未來可能發
      生之估計金額及因應措施。
六、重要契約:列示截至最近年度止仍有效存續及最近年度到期之委外契
    約、技術合作契約、工程契約、向外借款長期契約及其他足以影響存
    款人或社員權益之重要契約之當事人、主要內容、限制條款及契約起
    訖日期。 (附表八)
相關圖表: 附表七最近二年度從業員工資料.PDF
相關圖表: 附表八重要契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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