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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106.12.06華總一義字第1060014515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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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3     條
(主管機關)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本條例規定事項,涉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主管機關會同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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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