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第四點規定銀行應訂定客戶紛爭之處理程序,其內容至少應包括受理 申訴之程序、回應申訴之程序及適當調查申訴之程序。
094.07.21參考「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第十二點規定,訂定銀行處理客戶紛爭程 序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