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金融相關外匯業務負面表列規定(102.12.27金管銀外字第10200293011號令廢止)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法條內容
   6   
六、營業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
 (一) 辦理法律依據及相關法令之評估分析。
 (二) 業務說明。
 (三) 對客戶權益保障事項及相關行銷行為之規範。
 (四) 辦理部門及內部組織分工。
 (五) 作業要點、流程、風險控管及額度之規範。
 (六) 會計處理及報表揭露方式。
 (七) 與客戶訂定契約之重要事項。
 (八) 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選類別)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設條件)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