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接管辦法(099.12.23金管銀法字第09910006900號令訂定) 本法規有英譯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法條內容
第    8     條
受接管金融機構年報內容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金融機構簡介。
二、營運概況。
三、重要財務業務概況。
接管人就受接管金融機構應編製之財務報表係指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
金流量表及股東(社員)權益變動表。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選類別)
法條相關見解查詢(設條件)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