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客戶連線與責任 銀行與客戶有特別約定者,必須為必要之測試後,始得連線。 客戶對銀行所提供之使用者代號、密碼、憑證及其它足以識別身分 之工具,應負保管之責。 客戶輸入前項密碼連續錯誤達○次時(三次以上,五次以下),銀 行電腦即自動停止客戶使用本契約之服務。客戶如擬恢復使用,應 依約定辦理相關手續。
101.10.08一、銀行與客戶有特別約定者,須先測試始得連線,爰明定於第一項。 二、第二項明定客戶對銀行所提供足以識別身分之工具,應負保管之責。 三、為保障客戶權益,於第三項明定銀行電腦自動停止服務之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