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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消費性無擔保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102.11.18金管銀合字第10230003860號公告訂定)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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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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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借款之交付)
    借款之交付方式,區分為以下三種類型,金融機構應依實際產品類型
    擇一記載:
(一)一次撥付型
      於金融機構撥入借款人指定在___(金融機構名稱)之___存
      款第___號帳戶內,即視為金融機構貸與款項之交付。
(二)循環動用型
      於本借款額度及借款期限內,借款人憑存摺及取款憑條、電話語音
      轉帳或網路轉帳,在借款人於___(金融機構名稱)開設之__
      _存款第___號帳戶(以下簡稱「循環動用借款帳戶」)內由借
      款人循環動用,並於借款人提領時視為金融機構貸與款項之交付。
(三)撥付至借款人指定受款廠商帳戶
      於金融機構直接將借款金額撥付至借款人指定受款廠商於___(
      金融機構名稱)之___存款第___號之帳戶內,即視為金融機
      構貸與款項之交付。但非屬遞延(預付)型交易之商品或服務契約
      ,借款人得隨時不附理由通知金融機構停止撥付。金融機構應就接
      獲通知時尚未撥付之款項,停止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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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