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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112.12.07金管銀法字第11202741271號令修正)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七日修正之第一部分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調整、第
二部分信用風險標準法及內部評等法、第四部分作業風險、第六部分槓桿
比率之計算及第七部分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表格自一百十四年
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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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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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市場風險
壹、前言
一、市場風險定義
二、市場風險適用範圍
三、交易簿之定義與相關規定
四、審慎評價原則(Prudent valuation guidance)
(一)評價及控管機制
(二)評價方法
(三)評價調整(Valuation adjustments)
貳、標準法
一、利率風險
(一)利率風險範圍
(二)個別風險(specific risk)
(三)一般市場風險(General market risk)
(四)利率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及附買回型票債券交易
(五)附錄-表格
(六)範例
(七)附錄-存續期間法(Duration method)
二、權益證券風險
(一)前言
(二)權益證券現貨部位
(三)權益證券衍生性金融商品
(四)範例
三、外匯風險(含黃金)
四、商品風險
(一)期限別法(maturity ladder approach)
(二)簡易法(simplified approach)
(三)選擇權交易
(四)範例
五、選擇權之處理
(一)前言
(二)簡易法
(三)敏感性分析(Delta-plus)法
(四)情境分析法
(五)附註─敏感性分析法參考說明
(六)範例
參、內部模型法
一、前言
二、一般性標準
三、質化標準(qualitative standards)
四、市場風險因子之規範
五、量化標準(quantitative standards)
六、壓力測試
七、外部驗證
八、內部模型法與標準法之混合使用
九、個別風險之處理
十、模型驗證標準
十一、交易簿增額風險之資本計提
  (一)增額風險之資本計提原則
  (二)驗證(Validation)
附錄、附加因子之計算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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