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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114.03.19金管銀票字第1140270504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5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四年三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 27 條條文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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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3     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確保該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執行
,以健全專營電子支付機構經營。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規劃整體經營策略、風險管理政策及指導準則,並擬
定經營計畫、風險管理程序及執行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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