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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111.12.08金管銀國字第1110273642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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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5     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
農委會)辦理本辦法補貼事宜,得分別選定或指定經理銀行經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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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