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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銀行淨穩定資金比率實施標準(105.12.26金管銀法字第10510005800號令訂定)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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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第    2     條
本標準所稱淨穩定資金比率,係指可用穩定資金除以應有穩定資金。淨穩
定資金比率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
管會)洽商中央銀行同意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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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