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上各點應納入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並落實執行。違反者 ,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106.03.22「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六條、「信用卡業務機構 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應注意事項」第三條、「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 辦法」第三條及「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二十一條已規定業者應建立內 部控制及稽核制度,為強化金融機構通報機制,爰明定之。109.11.16本點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