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匯兌公司辦理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應於外籍移工註冊及 辦理匯兌交易時揭示下列重要資訊: 一、外籍移工匯兌公司之名稱及聯絡資訊。 二、營業許可證之許可字號及有效期限。 三、兌換匯率及所參考之銀行牌告匯率。 四、依第十三條規定委託開立信託專戶或提供十足履約保證之金融機構。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要求應揭示事項。 電子支付機構兼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準用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 規定。
110.06.30一、為便利外籍移工辨認合法匯兌機構及了解相關交易條件,確保外籍移工之權益, 爰於第一項規定外籍移工匯兌公司辦理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應於外籍移 工註冊及辦理匯兌交易時揭示公司名稱及聯絡資訊、營業許可資料、兌換匯率及 參考之銀行牌告匯率、依本辦法交付信託或履約保證之金融機構及其他經主管機 關要求應揭示事項。 二、第二項定明電子支付機構兼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應揭示兌換匯率及參 考之銀行牌告匯率及依本辦法交付信託或履約保證之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