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目前政策上尚未開放許可在大陸投資金融業
主 旨:有關建請政府開放國民赴大陸開辦銀行七案,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所訂定「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 辦法」規定,目前政策上尚未開放許可在大陸投資金融業,復請查照。 說 明:復貴會八十二年六月四日省工業字第一四九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