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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共同研商如何降低現金卡、信用卡、金融卡等金融工具所衍生之社會問題 |
發文機關: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文日期: |
民國 94 年 05 月 12 日 |
發文文號: |
金管銀(一)字第
0941000351
號
函 |
主 旨:關於 94 年 4 月 19 日及 21 日本會邀集金融業者及警調單位共同研商
如何降低現金卡、信用卡、金融卡等金融工具所衍生之社會問題會議,貴
部建議事項,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一、關於建議金融機構應成立單一聯繫窗口,加速檢察機關調閱客戶資料
,縮短辦案時程一節,為共同打擊犯罪,金融機構已成立單一聯繫窗
口。另為利檢察機關之查緝,本會銀行局於 93 年 7 月 22 日以銀
局 (一) 字第 0931000487 號函請各金融機構加強警示帳戶作業聯擊
窗口於假日及夜間之緊急處理功能,並配合檢察機關,儘速凍結金融
機構之相關帳戶、提供調閱該帳戶相關資料及查扣相關監視錄影資料
在案。各金融機構如未能配合儘速辦理者,請提供各案通知本會銀行
局處理。
二、至於建議加強金融機構中高階人員洗錢防制相關訓練一節,本會已另
函金融機構辦理 (副本諒達)
資料來源: |
金融業務參考資料 94 年 7 月號 第 66 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