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
摘 要: |
有查詢銀行客戶存款、放款、匯款、保管箱等有關資料之需要者,得依據
各該法律規定,正式備文逕洽相關銀行查詢 |
發文機關: |
財政部 |
發文日期: |
民國 92 年 06 月 02 日 |
發文文號: |
台財融(一)字第
0921000368
號
函 |
主 旨:貴機關如有查詢銀行客戶存款、放款、匯款、保管箱等有關資料之需要者
,可依據各相關法律規定,或本部九十二年六月二日台財融(一)字第○
九二一○○○三三六號令規定正式備文逕洽相關銀行查詢,即無須另將公
文副知本部。請 查照。
正 本:司法院、監察院、國防部、法務部、內政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內政部
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
副 本:本部金融局(第一至六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