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
摘 要: |
廢止關於銀行轉銷呆帳金額達新台幣 1 億元以上之呆帳資料,不在「銀
行法」第 48 條第 2 項保密義務範圍之解釋令一則 |
發文機關: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文日期: |
民國 98 年 02 月 27 日 |
發文文號: |
金管銀(一)字第
09800013521
號
令 |
全文內容: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六年三月三日金管銀(一)字第○九
六一○○○○八六○號令,並自即日生效。
正 本:(刊載本會全球資訊網)
副 本:中央銀行、交通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
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本會銀行局
相關法條: |
|
資料來源: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金融業務參考資料 98 年 4 月號 第 37 頁 |
編 註: |
1.依本筆資料,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96 年 3 月 3 日金
管銀(一)字第 09610000860 號令,不予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