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
摘 要: |
金融機構應確實將作業委外相關資訊登錄銀行局網際網路申報系統 |
發文機關: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文日期: |
民國 95 年 09 月 28 日 |
發文文號: |
金管銀(五)字第
09550003830
號
令 |
依 據:「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三條規定,金
融機構應自 95 年 10 月 1 日起,將作業委外項目、內容及範圍等資料
,確實登錄於本會銀行局網際網路申報系統。
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
副 本:中央銀行、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併請轉知外國銀行在台分行、信用卡公司)、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
公會、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中聯信託投資公司、亞洲信託投資公
司、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檢查局、本會銀行局(第一至六組)
相關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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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金融業務參考資料 95 年 12 月號 第 61 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