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網站導覽
系統首頁
銀行局首頁
意見信箱
RSS
:::
最新訊息
整合查詢
分月法規
法規體系
英文法規查詢
相關網站
使用手冊
:::
現在位置: 現行條文
金融控股公司法
(民國 90 年 07 月 09 日修正)
第 38 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或子公司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 以上或控制性持股之投資事業,不得持有金融控股公司之股份。
現行條文
金融控股公司法
(108.01.16華總一經字第10800002761號令修正)
第 38 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或子公司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 以上或控制性持股之投資事業,不得持有金融控股公司之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