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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安全維護管理辦法本法有英譯(民國 95 年 01 月 11 日修正)
第    1    條
本辦法依銀行法第四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及信用合作社法第二十一條之一規
定訂定之。
現行條文
金融機構安全維護管理辦法(101.10.19金管銀國字第10120005240號令修正)本法有英譯
第    1    條
本辦法依銀行法第四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及信用合作社法第二十一條之一規
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