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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本法有英譯(民國 92 年 08 月 19 日修正)
第    8    條
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七條所定年限之計算,均以信用合作社公告
候選登記事宜日之前一日為準。
現行條文
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109.10.26金管銀國字第10902733171號令修正)本法有英譯
第    8    條
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七條所定年限之計算,均以信用合作社公告
候選登記事宜日之前一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