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辦理行銷如涉及個人資料外洩,或辦理催收涉及暴力、脅迫、恐 嚇、辱罵、騷擾、誤導、欺瞞等非法行為,經本會查證屬實者, 將視情節之輕重依相關規定予以處分,必要時,得暫停或停止辦 理現金卡業務。 涉及不當廣告或行銷行為之認定,由本會邀集相關單位及學者專 家評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