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銀元及銀元兌換券自八十一年十月十六日起喪失其法償效力並於國家統一
後另訂辦法定期收兌 |
發文機關: |
財政部 |
發文日期: |
民國 81 年 10 月 27 日 |
發文文號: |
台財融字第
810466847
號 函 |
主 旨:中央銀行前在大陸發行之銀元及銀元兌換券,業經該行公告自八十一年十
月十六日起喪失其法償效力,並於國家統一後另訂辦法定期收兌,請查照
轉知。
說 明:一 依據中央銀行八十一年十月十二日(八一)台央發字第六四四號簡便行
文表副本辦理。
二 檢附中央銀行八十一年十月十六日(81)台央發字第六四三號公告影本
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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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金融法規通函彙編 第 5 輯 47 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