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連動式債券,請轉知所屬會員應依下列說明事項辦理
發文機關: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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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094.12.27 |
資料類別: |
行政函釋 |
發文字號: |
銀局(四)字第09480116890號函 |
發文單位: |
第四組 |
機構類別: |
信託業類 |
上傳時間: |
097.07.02 14:07:51 |
主旨:信託業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連動式債券,請轉知所屬會員應依下列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說明:信託業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連動式債券,請確實提供客戶相關商品說明,及於受託投資後依契約約定提供成交通知書及定期報告,並於網站揭露報價資料,提供客戶市價評估及提前解約之參考報價資訊。
正本: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