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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
發文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098.12.18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09840008690號 發文單位: 信託票券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信託業類 信用合作社類 上傳時間: 099.02.12 14:55:46
修正「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部分條文。
附修正「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部分條文
檔案下載: 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部分修正條文.PDF
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修正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