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訂)定:「票券金融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發文機關: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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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098.12.31 |
資料類別: |
命令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票字第09840009584號令 |
發文單位: |
信託票券組 |
機構類別: |
票券商類 |
上傳時間: |
099.02.12 15:37:34 |
訂定「票券金融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訂定「票券金融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