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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訂)定:銀行辦理來臺就學之海外學生開設非支票存款之一般存款帳戶 (含新臺幣及外幣帳戶)規定
發文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099.02.11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09800606870號令 發文單位: 外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099.02.11 01:00:00
銀行辦理來臺就學之海外學生開設非支票存款之一般存款帳戶 (含新臺幣及外幣帳戶)規定如下:
一、來臺就學學生開戶須徵提之證件如下:
(一)合法入境簽證(或戳記)之外國護照或僑務委員 會所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
(二)居留證或統一證號基本資料表。
(三)依其本國法屬限制行為能力者須取得經駐外館
(處)驗證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或經在臺監護人簽署之同意書。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