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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票券金融公司辦理短期票券之保證背書總餘額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發文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099.02.24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09940000800號令 發文單位: 信託票券組
機構類別: 上傳時間: 099.02.24 11:11:27
修正「票券金融公司辦理短期票券之保證背書總餘額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附修正「票券金融公司辦理短期票券之保證背書總餘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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