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最新訊息
友善列印 轉寄他人
修正:「票券商從事短期票券之買賣面額及承銷之本票發行面額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099.08.11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09940003665號令 發文單位: 信託票券組
機構類別: 票券商類 上傳時間: 099.08.12 17:38:35
修正「票券商從事短期票券之買賣面額及承銷之本票發行面額規
   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票券商從事短期票券之買賣面額及承銷之本票發行面額規定」
檔案下載: 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修正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