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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訂)定:「銀行、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投資大陸地區事業管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099.12.16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控字第09960006700號令 發文單位: 金融控股公司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金融控股公司類 上傳時間: 099.12.17 09:31:45
訂定「銀行、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投資大陸地區事業管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附「銀行、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投資大陸地區事業管理原則」
檔案下載: 投資大陸地區事業管理原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