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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18條
發文機關: 行政院
發文日期: 100.09.05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院臺財字第1000041934號令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銀行類 金融控股公司類 票券商類 信託業類 信用合作社類 其他類 上傳時間: 100.09.13 10:14:00
修正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18條英文條文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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