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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大陸地區發行之幣券進出入臺灣地區限額規定」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1.12.19 資料類別: 行政規則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110007640號令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上傳時間: 101.12.19 18:03:02
修正「大陸地區發行之幣券進出入臺灣地區限額規定」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大陸地區發行之幣券進出入臺灣地區限額規定」第二點
檔案下載: 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修正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