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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本國銀行設立國外分支機構應注意事項」第三點及第五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2.12.03
資料類別:
行政規則
發文字號:
金管銀國字第10220004700號令
發文單位:
本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2.12.03 16:43:51
修正「本國銀行設立國外分支機構應注意事項」第三點及第五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本國銀行設立國外分支機構應注意事項」第三點及第五點附件
檔案下載:
第三點修正規定.PDF
第三點對照表.PDF
第五點附件申請書.PDF
第五點附件修正草案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