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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外國金融機構在臺子銀行合格資產規定」第二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3.04.15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350001150號令 發文單位: 外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3.04.15 17:10:25
修正「外國金融機構在臺子銀行合格資產規定」第二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外國金融機構在臺子銀行合格資產規定」第二點、第五點
檔案下載: 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
修正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