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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3.07.23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0340002820號令
發文單位:
信託票券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3.07.24 17:09:59
修正「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
附修正「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
檔案下載:
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
修正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