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第二部分信用風險標準法及內部評等法,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
|
發文日期: |
103.09.22 |
資料類別: |
行政規則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法字第10310004910號令 |
發文單位: |
法規制度組 |
機構類別: |
銀行類 |
上傳時間: |
103.09.23 17:12:24 |
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第二部分信用風險標準法及內部評等法,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第二部分信用風險標準法及內部評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