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修訂後之「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及「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各乙份,請查照,請轉知相關單位或所屬會員。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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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03.10.24 |
資料類別: |
行政函釋 |
發文字號: |
銀局(法)字第10310006210號函 |
發文單位: |
法規制度組 |
機構類別: |
銀行類 金融控股公司類 |
上傳時間: |
103.10.29 11:24:22 |
一、本會業於103年9月19日以金管證審字第1030037893號令修訂「公開發行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公開發行公司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配合上開修正,爰修正旨揭二檢查表,並應自申報中華民國104年第1季起之財務報告開始適用。
二、上開二檢查表電子檔,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www.banking.gov.tw)「便民服務」專區之「金融機構申請書表」自行下載。
正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李紀珠)(請轉知公開發行銀行及金融控股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述德)、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代表人吳壽山)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