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金融控股公司之創業投資事業子公司參與投資金融事業以外非上市或上櫃公司一定限額及應遵行事項辦法」第二條、第四條。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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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03.10.31 |
資料類別: |
命令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控字第10360004440號令 |
發文單位: |
金融控股公司組 |
機構類別: |
金融控股公司類 |
上傳時間: |
103.10.31 17:25:51 |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之創業投資事業子公司參與投資金融事業以外非上市或上櫃公司一定限額及應遵行事項辦法」第二條、第四條。
附修正「金融控股公司之創業投資事業子公司參與投資金融事業以外非上市或上櫃公司一定限額及應遵行事項辦法」第二條、第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