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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第六部分槓桿比率之計算及第七部分表1-A1、表7-A及表7-A1,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3.12.16 資料類別: 行政規則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310007220號令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3.12.17 14:59:50
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第六部分槓桿比率之計算及第七部分表1-A1、表7-A及表7-A1,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第六部分槓桿比率之計算及第七部分表1-A1、表7-A及表7-A1
檔案下載: 總說明.PDF
第六部分槓桿比率之計算2.PDF
第七部分表格2.PDF